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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创业扶持基金 青年创业投资基金

频道:职场创业 日期: 浏览:1253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青年创业扶持基金,以及青年创业投资基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青年创业创新扶持基金终审审核什么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为湖南省内和湖南省外派遣回湘的湘籍毕业五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活动提供扶持,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二)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

(三)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

(四)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成功申请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创业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扶持资金要还吗?

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咳咳,大家注意!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进行。也就是说,只要你通过评审,得到扶持资金,这是团团无偿给你的,不用还的!团团这么好,要不要加大爱的力度啊!

我们能申报多少资金?扶持额度和标准是什么?

对于青年自主创业项目,根据创业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择优扶持,确定扶持额度。项目需经市级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推荐报送,项目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确认,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终审后一次性拨付。

1.从事个体经营的青年,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

2.青年或青年创业团队创办企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青年或青年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扶持金额的3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青年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资助资金的,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一般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给予5至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4.青年创新创业“精准扶贫”项目资助将列入团省委扶贫攻坚总体方案,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此段相当重要,所以,全部加粗!)

项目怎么申请?怎么拨付?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组建评审专家库,制定评审细则,受理审定青年创新创业领域项目申报。扶持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项目申报与评审原则上于每年第三季度完成,资金拨付于每年第四季度完成。在同一年度内,同一资金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资金扶持项目、一种支持方式。

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创业项目计划书、申请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申请人的投入资金有效证明、资本及其相关证明和其他所需材料。

大学生毕业离校后五年内创办企业的,其扶持资金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由本人提交所在市级团委或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市级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负责项目初次筛选,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合规性,与项目申报人进行面谈,实地评估项目。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20-30名评审专家,严格执行评审细则,通过资料审核或面试评估、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扶持项目。其中:原则上80分以上项目不多于项目总数的25%,为重点支持项目;60分以下项目不少于项目总数的20%,为不支持项目。以上比例计算不包括精准扶贫地区的项目(我们大城步是精准扶贫县哦)。评审出的项目须在共青团湖南省委或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官网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与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人签订扶持资金使用协议书后,再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扶持资金的使用如何管理?

扶持资金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科学规范、专款专用”的原则。扶持资金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职工宿舍建设、购置交通工具、发放人员津贴、补贴、“三公”经费、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出。个人或企业(不含创业园和孵化基地)获得的资助资金,具体用途可由申请人(企业)确定,不受本条限制。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确定扶持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及重点,负责受理扶持资金的申请、审批、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进行跟踪、指导和管理。项目申报人(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县级团委要采取措施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有效甄别,防止出现造假行为。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每年通过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及资助项目,并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南省委备案,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扶持资金有监督吗?

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

扶持资金扶持对象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专项扶持资金。在资金使用年度内,扶持资金扶持对象必须定期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上报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扶持资金扶持对象违背协议使用扶持资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有权强制收回扶持资金,并取消申请人和推报单位的扶持资金申报资格。

因客观原因,创业项目承担人和单位对创业项目的计划目标进度和经费使用进行调整及撤销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查同意后执行。

因运行不良或破产的创业项目,需履行清算核销手续,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批准。

创业项目验收由项目承担人、承担企业在合同到期后,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报送有关项目验收的必要材料,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组织验收审查。

对违规使用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怎样可以申请到国家创业基金

一、要符合政策需求的产业或项目

二、需要去工商部门查询征信

三、政策有规模、注册资本限制,各地政策都不相同

建议直接去当地工信委咨询。

资金,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瓶颈,政府非常注重解决这个问题。多年来,以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设立了种类繁多的基金、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助和扶持。

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出台,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和服务,支持技术创新,鼓励专业化发展以及开拓国际市场等。

国家各部、委设立的扶持资金有:科技部的863计划、火炬计划、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等,每年都有数十亿资金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商业部的外资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财政部的利用高新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贴息基金、国家重点新产品补助;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的产业技术进步资金资助计划、节能产品贴息项目计划;信息产业部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等。

只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都可以申请并获得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扶持。如何申请并最终获得政府资金的扶持呢?主要经过下面几个步骤:

要认真学习政府的有关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了解哪些产业是政府扶持的对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自己企业是不是符合申请的条件,不够条件怎样创造条件,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等等。通常有几种途径去学习和了解:通过政府各部门的网站;通过直接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与有关人员交谈。

做好申请前的准备工作,或者说考虑怎么样包装自己。包装不是做假,而是通过详细分析、评估本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生产市场方面的优势、劣势,发展潜力,财务状况、把本企业的内在价值充分挖掘出来,这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价值发现。另外,多注重增加公司的无形资产,如产品的测试和鉴定;企业标准的制订;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的评癣企业信用的评级;重点新产品的申请;重信誉、守合同的评比;出口创汇企业的评选;然后是ISO9000质量体系认定;高新技术项目(企业)或软件企业的认定等。

在了解了有关政策和企业的基本条件大致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申请材料,开始进入审核程序。在这过程中,申请材料必须充分准备,把企业的内在价值尽可能地反映出来;同时,要主动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人员接触、沟通,使他们对你的企业基本情况,特别是管理团队有一个比较深的了解。

福州青年创业基金扶持在哪里

你可以到你所在地的就业经办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去了解一下相关情况,这些是鼓励创业“贷免扶补”的承办单位,应该会建立有机构、有地点、有人员、有职责的专门服务窗口。我是共青团部门的,建议你去你们那里的团委了解情况。

大学生创业基金需要还吗

要还。大学生创业基金是一个资助型的公益基金,它的模式是资助-扶持-成功-回报-再资助。捐资方先进行资助,然后大学生获得扶持,之后创业项目的获得成功,然后捐资方通过项目的收益收取回报。所以大学生创业基金是要还的,否则捐资方有可能终结创业项目。

1.具体运行方式:通过承办由全国工商联、教育部、团中央发起的,统战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主办的中国大学生"创业大讲堂"公益行动等系列活动,以"中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网站"为网络平台,在网上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数据库",和优秀的创业人才、创业团队人才库,与企业需求直接对接,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更多机会。

2.基金特点:创业资助资金采取资助-扶持-成功-回报-再资助的循环方式,是一个具有造血机能的可持续发展的资助型公益基金;创业团队及项目的筛选、评审结果、资助数额、创业成功后是否兑现承诺等,都将通过网上公布等透明方式全程跟踪,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捐资方命名的专款实行专项管理,以捐资方命名的资助款项的荣誉可以世代传承;允许捐资者指定高校,参与大学生创业方案的评选,全程监督方案的落地实施;协助捐资者规划设计具有针对性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链结合的宣传方案,包括资助项目与企业产业链的结合,企业诉求与社会效益和公益效益如何实现最大化等等,从而让捐资者、受助者以及社会各方实现共赢。

拓展资料:

以下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基金相关信息:

1.大学生就业创业基金,是由全国工商联、教育部、团中央、统战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主办的“中国大学生创业大讲堂”公益行动的执行机构之一。通过从社会募集资金,在高校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讲堂”公益系列活动,对大学生进行就业/创业培训,实施就业/创业扶持工程,广泛传播创业文化,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撑平台,实现“组建导师团队、传授创业经验、整合就业资源、资助创业项目、宣传创业文化、打造公益平台”的宗旨。

2.工作内容为组建导师团队,宣传创业文化,对青年学生进行职业能力、择业能力、创业能力方面的培训。实施“就业扶持工程”,联合、引导社会力量,有效促进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的信息与需求沟通,为大学生提供 更多的实习、就业岗位;建立切实有效、科学合理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与保障体系,提高大学生择业的主动性与针对性。实施“创业项目扶助工程”,包括“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与推介活动”、”大学生创业项目成长助力计划”, 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扶助。建立广泛的公益联盟,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和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打造公益平台。探索创业/就业/实习基地建设,整合创业/就业资源。支持和开展青年创业研究。

湖南的青年创业基金如何申请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是由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资金,2009年度,其中1000万元划拨共青团湖南省委下属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管理和使用,专项用于开展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4号)精神,制定本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分配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大学生开展创业的行业分布情况。

(二)大学生在创业就业领域所需帮助的类型和特点。(三)大学生中各类典型性群体的群体需求。(四)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项目的投入产出效能评估。

第三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向。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下列范围内使用:(一)用于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资金扶持。(二)用于为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类培训项目和相关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三)用于为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培育和建设提供资金扶持。(四)用于为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类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第四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为湖南省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两年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湖南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并已派遣回湘的湘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的创业就业活动提供扶持。

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二)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三)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四)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的对象不能在省、市州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第五条 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进行。 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扶持标准 一)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根据创业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择优扶持,确定扶持额度。项目需经各市州团委推荐报送,各市州劳动部门审查确认,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终审后一次性拨付。 1、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2、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创办企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扶持金额的3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资助资金的,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一般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给予5至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4、鼓励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种资金支持,争取社会风险投资和银信机构融资。专项资金按照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3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帮助创业主体降低融资风险。 (二)对于大学生创业各类培训,由市州团委将计划开展的培训项目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确认后,根据实施情况,实行据实拨付。 1、市州团委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班;选拔和培训创业项目带头人;招募和培训服务大学生创业的志愿者,组织创业经验交流活动所需经费,由专项资金给予据实补贴。 2、湖南省内普通高校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按参与培训的大学生人数由专项资金给予据实补贴。(三)对于大学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经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定后,由扶持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为大学生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办公场所和配套服务,协助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由其创办者按相关程序立项审批后,经各市州团委联合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四)对于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项金融服务,根据金融担保机构符合对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的贷款担保数额,给予贴息支持。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与试点金融机构签定相关贴息协议,由各地团组织提供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统一交金融担保公司进行贷款评审,由担保公司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担保。对可以进行担保贷款的,由担保公司形成《贴息申请表》交基金会签审确认。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根据担保公司实际发放青年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每半年向相关担保机构发放贴息补助,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1%。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根据拟定的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开展情况,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在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内受理大学生创业领域各项资金扶持的申报。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在同一年度内,同一资金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资金扶持项目、一种支持方式。 (一)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创业计划书、申请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申请人的投入资金有效证明、资本及其相关证明和其他所需材料。 大学生毕业离校后2年内在大学生创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或科技园等)内创业的,其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提交企业创办所在地园区管委会,经园区管委会初审签署意见后,由园区管委会提交所在市州团委和劳动部门审核。在其他地方创办企业的,其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由本人提交所在市州团委和劳动部门审核。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组建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专家库,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扶持项目。评审出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后,与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人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再由基金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二)大学生创业培训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市州团委申请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扶持资金需提前申请立项,并报送培训服务计划和经费支出明细,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定后开展。培训结束后,由市州团委上报申请审批文件、培训计划、学员名单、经费支出明细表、学员创业培训合格证明等凭证资料,经基金会验收合格后,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账户。 (三)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凡经团省委、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扶持资金,由其创办者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园区(基地)相关资料、市州劳动部门和团组织证明材料、吸纳大学生创业人数等申请材料,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提出扶持资金申请。经审核后,由基金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创办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贴息贷款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大学生创业贷款贴息项目由相关实施机构(银行、信用社、金融担保公司等)等与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基金会将严格按照协议要求考核项目的执行情况,并按照协议要求为实施机构提供资金补贴。 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专项资金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科学规范、专款专用”的原则。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及重点,负责受理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对专项资金扶持对象进行跟踪、指导和管理。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南省委将按年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十条 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专项扶持资金。在资金使用年度内,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必须定期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上报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专项资金扶持对象违背协议使用专项资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有权强制收回扶持资金,并取消申请人和推报单位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因客观原因,创业项目承担人和单位对创业项目的计划目标进度和经费使用进行调整及撤销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查同意后执行。

因运行不良或破产的创业项目,需履行清算核销手续,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批准。

创业项目验收由项目承担人、承担企业在合同到期后,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报送有关项目验收的必要材料,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组织验收审查。

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湖南省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青年创业基金怎样申请

青年创业基金的申请流程:

第一步:网上/电话报名

1、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网站( ),团市委网站 ,北京青年宫网站( )青年人才网页,从中下载“创业计划书模版”,以此为参考构思填写个人的创业计划书;

2、将个人的创业计划书提交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北京办公室,方式为:从网上发到北京青年人才邮箱bjqnrc@yahoo.com.cn。

第二步: 经过YBC北京办公室对青年创业项目进行初审(第一次筛选)。

第三步:创业青年个人提交相关材料。

第四步:经过北京办项目评审委员对青年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能力及创业前景分析和会审评估、面试、实地考察(第二次筛选)。

第五步:经全国办项目评审委员会评估、审批。

第六步:项目审批通过后,创业青年签署相关协议书; 资助协议书(资助人与受资助人) 创业导师资助协议(创业导师与创业者) 受资助还款补充协议。

第七步:创业青年得到YBC提供3-5万元的创业启动金,三个月内开始还款,分三年还完,每月5日前,按期还款。

青年创业扶持基金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青年创业投资基金、青年创业扶持基金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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